原屬高要五區(qū),民國期間屬高要三區(qū)。
解放后成立鄉(xiāng)政府,屬高要六區(qū),土改時,由同攸崗、槎崗、槎村、槎塘、黎城村合并同攸崗鄉(xiāng),1955年以村為單位建立五個農業(yè)合作社,1958年槎崗社、槎塘社、黎城社合并稱槎崗大隊,屬金龍公社,1959年屬回龍公社,仍稱槎崗大隊,1981年槎崗大隊分設同槎崗、槎塘、黎城三個大隊,1983年槎崗撤大隊設鄉(xiāng),1987年撤鄉(xiāng)設村委會,1989年撤村委會管理區(qū),1998年改村民委員會,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