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洪村村民委員會,明萬歷二十九年(1601)后屬德溪里,清光緒三十一年(1905)后屬南區(qū),民國十七年(1928)后屬土坪區(qū)(五區(qū))。
1958年建公社時命名新洪人民公社。
1984年隸屬土坪區(qū),改稱為村。
1992年7月,將原土坪區(qū)的土坪鎮(zhèn)、新樂、新洪、石志、安家、林溪、聯(lián)盟、牛都合并組建土坪鎮(zhèn),新洪村隸屬土坪鎮(zhèn)。
2003年小村合成大村時,由原猛溪村、高坪村、新合村、莊臺村四個小村合并,根據(jù)原新洪管理區(qū)的名稱組成現(xiàn)新洪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