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秋時期屬晉。
后曾屬鮮虞。
戰(zhàn)國時期屬中山,后歸趙。
秦時屬恒山郡。
西漢置關縣。
東漢改置欒城縣,屬常山郡。
三國魏省入平棘縣。
北魏太和十一年(487),復置欒城縣,治今縣西焦家莊東,屬趙郡。
北齊省。
隋開皇十六年(596),復置,屬欒州。
唐初屬趙州。
大歷三年(768),改屬恒州。
天祐二年(905),改名欒氏縣,屬鎮(zhèn)州。
五代唐同光元年(923),復名欒城縣。
宋慶歷八年(1048),屬真定府。
元初屬趙州,后屬真定路。
明洪武十年(1377),徙治今欒城,屬真定府。
清屬正定府。
1913年,屬保定道。
1928年,直屬河北省。
1935年,屬第十二行政督察區(qū)。
1945年10月,欒城縣與正定縣、獲鹿縣建立聯(lián)合縣,稱為欒正獲縣,屬冀中區(qū)第六專區(qū)。
1946年,恢復欒城縣,屬冀中區(qū)第十一專區(qū)。
1949年8月,劃屬河北省石家莊專區(qū)。
1950年6月1日,獲鹿縣第六區(qū)方村等27個自然村劃歸欒城縣。
1958年12月20日,撤銷欒城縣,方村等11個自然村劃歸石家莊市,其余境域并入藁城縣。
1960年,欒城縣境由藁城縣劃出,屬石家莊市橋東區(qū)。
次年析部分區(qū)域劃歸趙縣。
1962年3月27日,于原縣城恢復欒城縣。
屬石家莊專區(qū)。
1967年,屬石家莊地區(qū)。
1986年,屬石家莊市。
2014年,經(jīng)國務院批準,撤銷欒城縣,設立欒城區(qū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