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堰歷史悠久,堯舜時期,十堰地域?qū)賵蜃拥ぶ旆繃I(lǐng)地。
夏商時期,十堰地處梁、豫、荊三州交界地區(qū),除今丹江口市分屬豫、荊二州外,其余各縣屬梁州房國、庸國、彭國、微國、濮國。
西周時期,十堰地域仍分屬彭國、微國、濮國、庸國。
東周時、十堰地域分屬庸國、絞國、濮國、麋國(钖國)。
春秋時期,十堰地域分屬楚設(shè)“上庸六縣“上庸縣、房陵縣、钖縣、武陵縣、武當縣。
戰(zhàn)國時,十堰地域朝秦暮楚,幾經(jīng)易主。
秦朝時,十堰地域分屬秦之南陽郡和漢中郡轄。
兩漢時期,十堰地域分屬益州之漢中郡和荊州之南陽郡轄。
三國曹魏時,境內(nèi)諸縣分屬魏興、新城、上庸、南鄉(xiāng)四郡轄。
兩晉時,境內(nèi)諸縣分屬荊州之順陽郡、上庸郡、新城郡、魏興郡、晉昌郡轄。
南朝劉宋南齊時,境域分屬梁州、雍州轄。
南朝梁時,境域分屬岐州、南洛州、上津郡、興州、新城郡、上庸郡、南上洛郡、始平郡、甲郡轄。
北朝西魏時,境域分屬上州、羅州、豐州、光遷國、豐利郡、武當郡轄。
北周時,境域分屬遷州、羅州、上州、豐州、上津郡、房陵郡、上庸郡、武當郡轄。
隋朝時,境域分屬西城郡、上洛郡、房陵郡、淅陽郡轄。
唐貞觀初,境域為山南道轄。
唐開元年間境域分屬山南西道、山南東道轄。
五代時期,境內(nèi)各縣分屬房州、均州、商州轄。
宋朝時,境內(nèi)各縣分屬京西南路和陜西永興軍路轄。
元朝時期,境域?qū)俸幽辖钡忍幮兄袝∠尻柭分、房二州轄?/p>
明初,境域?qū)俸䦶V承宣布政使司襄陽府轄。
明成化十二年(1476)設(shè)鄖陽府,境內(nèi)各縣分屬鄖陽府、襄陽府轄。
清朝時期,改明之湖廣行省為湖北、湖南兩省,境域?qū)俸笔。ê辈颊顾荆┼y陽府和襄陽府轄。
民國初,廢鄖陽府,設(shè)襄陽道,改均州為均縣。
境內(nèi)各縣均屬湖北襄陽道轄。
民國二十一年(1932)境內(nèi)各縣屬湖北省第十一行政督察區(qū)轄。
民國二十五年(1936)境內(nèi)各縣屬湖北省第八行政督察區(qū)轄。
1948年6月,境內(nèi)各縣屬陜南行署鄂陜專署轄。
1949年1月,鄂陜專署更名為兩鄖專署,轄治不變。
1950年2月,改兩鄖專署為鄖陽專署,由陜南行署劃歸湖北省管轄。
1952年12月,撤銷鄖陽專署,所轄縣并入襄陽專區(qū)。
1965年7月,復(fù)設(shè)鄖陽專區(qū),設(shè)鄖陽專署。
1966年6月,設(shè)鄖縣十堰辦事處,隸屬鄖陽專區(qū),同年12月更名為鄖陽十堰辦事處,仍隸屬鄖陽專區(qū)。
1968年12月,鄖陽專區(qū)改稱為鄖陽地區(qū)。
1969年12月,撤銷”鄖陽十堰市辦事處”,成立十堰市,隸屬鄖陽地區(qū)所轄縣級市。
1973年2月,十堰市升格為省轄市,與鄖陽地區(qū)并存。
轄十堰、茅箭、白浪、大川、東風、花果、黃龍、大峽共8個人民公社。
1975年1月,十堰市與第二汽車制造廠合并。
1982年4月,十堰市與第二汽車制造廠政企分開(1983年改均縣為丹江口市)。
1984年5月,十堰市撤銷人民公社,設(shè)張灣區(qū)、茅箭區(qū)。
1994年10月,鄖陽地區(qū)與十堰市合并組成新十堰市,全市轄五縣一市兩區(qū)。
2014年9月,撤銷鄖縣,設(shè)立鄖陽區(qū),全市轄四縣一市三區(qū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