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民國2年,廢除府制,地屬湖北省棗陽縣。
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,本地屬襄陽行政專員公署棗陽縣轄。
1956年1月,改棗陽縣人民政府為棗陽縣人民委員會,本地屬棗陽縣革命委員會管理。
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為張官大隊,1961年公社改區(qū),楊垱公社改為楊垱管理區(qū),張官營大隊隸屬楊垱區(qū),后來到1975年撤區(qū)并社,此地命名為楊垱公社張官大隊生產(chǎn)隊,1984年體制改革,大隊改村,改村名為張官村村民委員會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