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82年第一次文物普查時,在廣福鎮(zhèn)(原為廣福鄉(xiāng))板湖村永木黎家自然村西約200米處的吳家山緩丘上發(fā)現唐墓一座,經與史料對照,知此為唐玄宗李隆基第十四子(一說第十二子)永王李璘之墓。
當時該墓的封土高2.8米,直徑16.7米,寬12米,呈橢圓形,周圍均系旱田或稻田。經修葺,現封土丘高3米,圈護墓墻高1米,墓基(臺基)約200平方米。墓基西3米處立一墓碑,西北側立一碑記和一保護標志。
永王李璘為唐玄宗李隆基第十四子。安史之亂時,李璘任江南西道、山南、嶺南、黔中四道節(jié)度使,權力極大,長江流域及江南一帶均為其勢力范圍。唐書載,李璘至江西時,意取金陵。唐太子(后接皇位,即肅宗)李亨為遏制李璘,以皇權命其入蜀。李璘不遵,肅宗即調兵征剿。李璘敗于江西,并于肅宗至德二年(公元757年)被殺于洪洲,葬于此地。
《全唐書》對永王李璘及其死后葬地有較詳細記載。據黎村族譜(宋乾道九年版)記載,李璘死后,葬于南昌六十一都三圖地(即現板湖村黎家)。黎氏先祖黎昕奉命率家人在此守墓,故此地被稱為守墓黎家。黎家代代繁衍,形成村落,被稱為“守墓黎村”。不知何時,黎氏后代改“守墓”為“永墓”,并在清時,取“墓”字諧音“木”,將“守墓黎村”更名為“永木黎村”沿用至今。
“永王李璘墓”原封土高2.8米,直徑16.7米,寬12米,呈橢圓形,未發(fā)現被盜痕跡。
1995年6月,將橢圓形墓修整為圓形,直徑9米,并將封土丘加高至3米,用紅磚(外抹水泥)圈護封土丘,另刻墓碑。
2002年8月,重砌(高1米×厚0.3米)花崗巖護墓墻,墓周邊鋪近四方形(13.8×14.2米)碎石臺基,另刻“唐永王李璘簡介”說明碑立于墓南。
2005年1月,重刻墓碑,并將保護標志和新刻“簡介”碑移位至西北面角。
黎家村東北約1.5公里是向(塘)—樂(平)鐵路線。墓東約200米為板湖村黎家村莊,墓周圍為旱地或水稻田。
“永王李璘墓”則一直是黎姓家族看守和保護的對象。
1983年10月27日南昌縣人民政府南政發(fā)【1983】157號文件將其列為南昌縣第一批重點文物保護單位;
1985年12月10日,南昌市人民政府將其列為第一批南昌市文物保護單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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