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屬新安縣。 宋、元、明、清屬西安縣。 1912年屬衢縣。 1920年于城區(qū)設崢嶸鎮(zhèn)。 1930年分設鹿鳴、崢嶸2鎮(zhèn)。 后多次分合。 1949年以崢嶸鎮(zhèn)置縣級衢州市,屬衢州專區(qū)。 1950年衢州市并入衢縣。 1981年改衢縣為衢州市(縣級),屬衢州地區(qū)。 1985年衢州撤地設市,析衢縣上街、下街、衢化3個街道和柯城等9個鄉(xiāng)置柯城區(qū)。 2001年浮石、下張2個鄉(xiāng)劃歸衢江區(qū),原衢縣航埠、石梁2個鎮(zhèn)和七里、九華、溝溪、華墅4個鄉(xiāng)劃入。 名稱沿用至今。 |
原地屬太末縣。 東漢初平三年(192)分太末縣始置新安縣。 晉太康元年(280)設信安縣。 唐咸通年間(860—874)設西安縣。 宋、元、明、清沿襲,先后隸屬浙江西道、浙江東道、衢州路、衢州府。 1912年設衢縣。 1948年,屬第三行政督察專員公署。 1949年于縣城分置衢州市(縣級),其余區(qū)域仍為衢縣,縣人民政府遷樟潭,屬衢州專區(qū)。 1951年撤市并入縣。 1955年改屬金華專區(qū)。 1958—1961年常山縣曾并入。 1960—1983年龍游縣曾并入。 1981年4月改為衢州市(縣級)。 1985年設衢縣,隸衢州市。 2001年撤衢縣,設衢州市衢江區(qū),名稱沿用至今。 |
建安二十三年(218)分新安置定陽縣,為常山建縣之始(據(jù)《水經•浙江水注》補注附圖標注,常山港古稱定陽溪水,為境內第一大河,縣名當來源于定陽水名)。 隋煬帝大業(yè)三年(607)定陽縣并入信安縣。 唐武德四年(621)分信安復置定陽縣,武德八年(625)復并入信安縣。 唐咸亨五年(674)分信安置常山縣。 南宋度宗咸淳三年(1267)常山縣改名為信安縣。 元世祖至元十三年(1276)復名常山縣。 1958年10月撤銷常山縣,并入衢縣。 1961年10月恢復常山縣。 名稱沿用至今。 |
開化建于北宋太平興國六年即公元981年,距今1028年歷史。 開化春秋屬越國,戰(zhàn)國屬楚,秦屬會稽郡太末縣。 東漢初平三年(192),分太末置新安縣(今衢江區(qū)),今開化地域為新安縣的一部分。 建安二十三年(218),孫權分新安置定陽縣(今常山縣),開化屬定陽。 唐咸亨五年(674),置常山縣,今開化地域屬常山。 北宋乾德四年(966),吳越王錢弘俶分常山縣西境的開源、崇化、金水、玉田、石門、龍山、云臺七鄉(xiāng)置開化場,“開化”一名即由開源、崇化二鄉(xiāng)各取一字而得。 太平興國六年(981),應常山縣令鄭安之請,升開化場為開化縣,屬衢州。 元、明、清三代相沿未變。 民國初年屬金華道。 民國16年(1927)廢除道制,直屬浙江省。 民國24年(1935)年,設衢州行政督察專員公署,開化屬之。 1949年5月4日,開化縣解放,屬衢州專區(qū)。 1955年,衢州專區(qū)撤消,開化縣屬建德專區(qū)。 1958年12月,建德專區(qū)撤消,開化改屬金華專區(qū)。 1985年5月,撤消金華專區(qū)分置金華市,衢州兩省轄市,開化縣屬衢州市至今。 |
秦王政二十五年(前222),于姑蔑地設太末縣,隸會稽郡,為龍游建縣之始,也是浙江最早設置縣級建制的縣之一。 太末亦稱大末。 王莽時更名末治,亦稱末理。 東漢復名太末。 唐武德四年(621),置縠州及太末、白石2縣。 白石以山得名,縣域有白石山。 唐武德八年(625)州縣俱廢,屬信安縣地。 唐貞觀八年(634),析信安、金華,以原地域置龍丘縣。 唐垂拱二年(686)隸衢州。 唐如意元年(692),折置盈川縣,縣以境內水名。 唐元和七年(812)省盈川入信安。 吳越寶正六年(931),吳越王錢镠以“丘”不祥,改稱龍游。 宋宣和三年(1121),因有詔諱龍字,改龍游為盈川。 紹興元年(1121),改盈川為龍游,之后此名未變。 1949年屬衢州專區(qū),1959年12月,縣建制撤銷并入衢縣。 1983年9月,恢復龍游縣建制,屬金華地區(qū)。 1985年5月屬衢州市。 名稱沿用至今。 |
唐武德四年(621)析信安縣之南川置須江縣,隸屬越州總管府衢州,為江山建縣之始;五代吳越王寶正六年(931)錢镠因縣南有江郎山,改須江縣為江山縣,屬衢州。 南宋咸淳三年(1267)遷治禮賢,改名禮賢縣,屬衢州。 元至元十三年(1276)遷舊治,復為江山縣,屬衢州路。 1949年5月6日,江山縣解放,7月1日建浙江省第三專區(qū),屬第三專區(qū);同年第三專區(qū)改稱衢州專區(qū),江山縣屬衢州專區(qū)。 1954年11月15日國務院批準,撤銷衢州專區(qū),江山縣改屬金華專區(qū)。 1985年5月15日,根據(jù)《國務院關于同意浙江省撤銷金華地區(qū)實行市管縣給浙江省人民政府的批復》〔(85)國函字68號〕文件,衢州市升為地級市,江山縣劃歸衢州市管轄。 1987年11月27日,根據(jù)《國務院關于浙江省撤銷江山縣設立江山市的批復》(國函〔1987〕187號)文件,撤銷江山縣,設立江山市(縣級),以原江山縣的行政區(qū)域為江山市的行政區(qū)域,隸屬衢州市。 名稱沿用至今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