戰(zhàn)國屬楚洞庭地,秦于洞庭郡置慈姑縣,漢改為武陵郡,置充縣。 三國、南北朝先后置天門郡,唐宋元并入慈利縣,明初設(shè)置大庸縣,旋廢,仍屬慈利縣。 雍正十三年(1735年)建永定縣。 1913年春因永定縣與福建省永定縣重名,改為大庸縣。 1985年5月撤大庸縣,改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轄縣級大庸市。 1988年5月18日,成立大庸地級市,原縣級大庸市從湘西土家族自治州劃出,與新成立的武陵源區(qū)、慈利縣、桑植縣組建為大庸地級市,原縣級大庸市改為市轄區(qū)永定區(qū)。 |
周代屬楚國。 公元前11世紀,周成王封熊繹于楚,居丹陽,慈利為其轄地。 赧王三十七年(前278),秦昭王置黔中郡,轄慈利。 武陵源區(qū)域仍屬慈利所轄。 秦始皇二十六年(前221),在黔中郡下置慈姑縣。 漢高祖五年(前202),廢黔中郡設(shè)武陵郡,將慈姑縣分置零陽、孱陵、充縣三縣。 武陵源區(qū)域為充縣轄地。 三國吳景帝永安六年(263),分零陽、充縣地設(shè)婁中縣,武陵源區(qū)域分屬充縣和婁中縣管轄。 晉武帝太康元年(280),析婁中縣設(shè)臨澧縣,析零陽縣置澧陽縣。 北周建德四年(575),廢婁中、臨澧二縣,置北衡州。 隋文帝開皇十八年(598),改北衡州為崇州,更零陵縣為慈利縣,與崇義縣同隸崇州。 唐武德二年(619),改澧陽郡為澧州,復置充縣。 宋太祖乾德元年(963),改澧州為澧陽軍州,屬荊湖北路。 元世祖至元十二年(1275),升澧陽軍州為澧州路。 明洪武二年(1369),降慈利州為大庸縣,不久廢大庸縣,復名慈利縣,屬澧陽府(后復為州)。 清雍正八年(1730),改土歸流,升澧州為直隸州,慈利縣改隸澧州。 1914年,因永定名與福建省永定縣同名,改名為大庸縣,與慈利同屬武陵道。 1938-1940年,慈利縣屬湖南省第四行政督察區(qū)、大庸屬第八行政督察區(qū)。 1988年5月18日,國務院批準大庸市升為地級市,將慈利、桑植兩縣劃歸大庸市管轄。 市另轄兩區(qū):原大庸改名為永定區(qū);新設(shè)武陵源區(qū)。 |
春秋末周楚平王之孫白勝筑城于零水之畔,即白公城。 秦始皇二十六年(前221),在黔中郡下置慈姑縣。 漢高祖十二年(前195),更名零陽縣,屬陵郡。 隋開皇十八年(598),改稱慈利縣,屬崇州,縣名取“土俗淳慈,產(chǎn)物得利”之義。 元元貞元年(1295),升為慈姑州,旋改為慈利州。 明洪武二年(1369),降慈利州為縣,沿襲至今。 1916年,湖南省裁撤武陵道,將大庸、桑植、慈利縣劃歸辰沅道。 1922年,大庸、慈利、桑植三縣均屬省直轄市。 1938年至1949年,慈利縣屬第四督察區(qū),專員辦事處設(shè)在常德。 1949年至1988年,慈利縣屬常德專區(qū)管轄,1988年至1990年,經(jīng)國務院批準,成立大庸地級市,轄慈利、桑植兩縣和永定、武陵源兩區(qū)。 |
戰(zhàn)國屬楚巫郡地,秦屬黔中郡慈姑縣。 西漢高祖五年(前202年)改黔中郡為武陵郡,置充縣,東漢因之。 三國,充縣屬吳,隸天門郡。 西晉武帝太康四年(283年)省充縣入溇中縣,后于充縣故址置臨澧縣,隸荊州天門郡。 北周建德四年(575年)改天門郡為北衡州,并臨澧、溇中2縣為崇義縣。 隋屬崇義地,隸澧州澧陽郡。 唐高宗麟德元年(664年)廢崇義入慈利,隸澧州。 五代為土著部落酋長轄地,隸澧州。 宋屬慈利縣域,自此以桑樹埡為分界,北稱內(nèi)半縣,南稱外半縣,內(nèi)半縣為土司轄地,外半縣置安福寨,寨治為今洪家關(guān)西5千米。 元,內(nèi)半縣屬土司轄地,屬湖廣省新添葛蠻安撫司,分置上桑植、下桑植宣慰司。 至正二十七年(1367年),分屬羈縻美坪等十八峒蠻及荒溪宣撫司。 明洪武四年(1371年)設(shè)安福守御千戶所,治所為酉水之北方家坪,洪武二十三年(1390年)遷酉水之西瓦窯崗(今桑植縣城),屬岳州府澧州慈利九溪衛(wèi)。 永樂四年(1406年)內(nèi)半縣置桑植宣慰司、柿溪宣撫司。 后柿溪司改置為上、中、下峒長官司。 明宣宗宣德四年(1429年)外半縣屬慈利十四、十五都地,后合稱十六都地。 清初屬湖南省澧州慈利縣九溪衛(wèi)所巡司,由安福所督管。 清雍正七年(1729年),設(shè)安?h。 雍正十三年,上峒長官司向玉衡、中峒長官司向朝明、下峒長官司向梁佐向朝庭獻土歸流,改為桑植縣,屬辰沅永靖道永順府。 乾隆二年(1737年),桑植、慈利、永定3縣勘界,城東與永定劃定界址,以兩溪口、涼風界為界,北屬桑植,南歸永定;城西南原茅崗司之赤溪、泥湖塔、巖屋口等處劃歸桑植,以大米界為界,北屬桑植,南屬永定;原桑植安福所之康三峪、屯田坪劃歸永定,趙家崗劃歸慈利,原屬慈利的桐油關(guān)、南岔等處劃入桑植,以木峽、馬合、兩溪三口為界,東屬慈利,西屬桑植。 自此,桑植疆域始定。 同治六年(1867年),實行保甲制,共有128保,1143甲。 民國3年(1914年)廢永順府,屬湖南省辰沅道。 民國11年廢道制,由湖南省直轄。 第二次國內(nèi)革命戰(zhàn)爭時期(1928~1935年),中國共產(chǎn)黨建立桑植蘇區(qū),屬湘鄂西和湘鄂川黔革命根據(jù)地,先后建立桑植、鶴峰、石門、慈利、長陽、五峰6縣聯(lián)縣蘇維埃政府(縣治桑植白竹坪),桑植、慈利聯(lián)縣政府,桑植、龍山聯(lián)縣政府。 民國24年,桑植由湘西行政督察區(qū)代管,民國27年,由湖南省第八行政督察區(qū)轄管。 1949年10月,境域解放,隸湘西區(qū)。 1950年1月,屬永順專署,1952年3月撤銷永順專署,劃入湘西苗族自治區(qū)。 1954年12月,改由省直轄,委托湘西苗族自治區(qū)代管。 1955年3月,撤銷湘西苗族自治區(qū),設(shè)立湘西苗族自治州。 1957年9月,撤銷湘西苗族自治州,建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,桑植縣由其代管。 1988年5月,大庸市升為地級市,桑植縣自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劃入大庸市;1994年4月,大庸市更名為張家界市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