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58年8月,中共中央作出《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》,我國全面開展人民公社化運動,實行政社合一。
撤鄉(xiāng)建社,農業(yè)生產合作社改稱生產大隊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司社、生產大隊、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的體制,同年9月設立窯上大隊。
1961年至1970年屬靈石縣回龍公社窯上大隊。
1971年至1984年劃歸交口縣為回龍公社為窯上大隊。
1984年9月,實行鄉(xiāng)(鎮(zhèn))村制,窯上大隊更改為窯上村民委員會,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