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代大理國時期,因遠鎮(zhèn)境域為因遠部。
元朝、明朝時期,為因遠羅必甸長官司及奉化州駐地。
明朝時期,設因遠驛清置因遠巡檢,隸屬元江直隸州。
民國二年(1913年),因遠巡檢改分治員。
民國四年(1915年),分治員改縣佐。
民國十七年(1928年),廢因遠縣佐,設縣轄區(qū)。
民國二十八年(1939年),劃分為2個縣轄鎮(zhèn),即因遠鎮(zhèn)、安定鎮(zhèn)。
1950年,設第三區(qū)轄因遠、浦貴、咪哩區(qū)。
1953年劃歸紅河縣的垤瑪公社火沒、三春、補崗一帶。
1958年,第三區(qū)為因遠、咪哩、都癸3公社。
1962年,又將都癸、因遠合并設第三區(qū)1970年,第三區(qū)改為因遠公社。
1982年,劃出5大隊(浦貴、都癸、路同、伴坤、哈浦)設浦貴公社。
因遠公社轄因遠、安定、車垤、卡臘、北澤5大隊。
1983年,恢復區(qū)。
1988年,撤區(qū)建因遠鎮(zhèn)。